江西南昌商标注册

联系我们

江西信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审查商标转让合同条款的方法主要有哪些?

审查商标转让合同条款的方法主要有哪些?

作者:江西信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22 08:48:58

审查商标转让合同条款的方法,不管是商标转让人还是商标受让人都应该对商标转让合同的条款进行审查,避免合同陷阱。那么审查商标转让合同条款的方法主要有哪些?下面商标设计顾问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1、合同主体。合同的转让方应为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受让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2、商标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商标名称、图案,国别、注册时间、注册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和商品或服务的名称。

3、商标权使用许可状况。商标权在被转让前,经常会出现转让人已将商标使用权许可第三人使用的情况。

4、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应约定清楚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以及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5、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应明确约定该商标权转让的性质是属于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还是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6、商标权转让的时间。针对不同的商标权转让性质,转让的时间也有很大的不同。对于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通常约定自商标权转让合同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7、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此条款中应明确约定转让费及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如系涉外业务,还要考虑到币种汇率以及计算方法。

8、商标转让手续的办理。应明确约定双方应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除此之外,应约定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应由何方承担。

9、商品质量的保证。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以及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10、双方的保密义务。应明确约定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与责任。

11、违约责任,是保障债务履行以及保护、救济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当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所谓商标,是指产品的原产地,即使用同一商标的产品由同一企业生产或者经销。换句话说,它意味着产品具有相同的来源。商标的主要功能是识别功能,即区分不同生产者或分销商的产品。也就是说,在市场上,产品主要是通过商标来识别的,可以说,商标不仅是建立企业声誉或产品声誉的必要条件,也是维护和传播这种声誉的有力工具。

商标保证商品质量是指商标的使用能客观地促进企业保持或提高产品质量,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表明企业使用商标来区分其产品与竞争产品,在如此巨大的竞争压力下,企业将面临更高的对产品质量的更高要求。

第二,在社会各阶层的监督下,企业使用商标可以掩盖企业的产品。外部监管将增强消费者的责任感。在这个层次上,保证了企业产品的质量水平不会太差。商标将产品的声誉传播给消费者。当消费者看到一个商标时,他们会有一种信任感,所以他们可以放心购买。在这个过程中,商标起着信息沟通的作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广告作用。

这种广告功能通常表现为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消费者的印象来衡量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从而扩大商标的影响;另一种是通过各种传播手段来实现广告的作用。

商标财产价值的作用,是指商标同企业的其他资产一样,既能投入使用,又能为企业创造利润,南昌商标注册后,具有垄断性,无形价值不可估量,商标注册后将促进产品销售大幅增长。在市场上赢得声誉。与其他有形资产一样,商标也会增加企业的利润。

专利权利恢复期限根据导致专利全丧失在原因分为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或者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一般情况下,导致专利权丧失在原因有以下三点:

1.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3.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终止。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在终止通知书发出4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专利权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一般的,专利局在发出《终止通知书》时,会给专利权人一个合理期限(2个月)来提出恢复权利的申请。专利权人逾期不申请,专利权最终丧失;除非专利权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逾期。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因素或社会因素所引起的不可抗拒的理由,如地震、旱灾、动乱等。

实际上,商标异议复审程序与商标异议程序基本功能都是一样的,是对南昌商标注册申请进行的全面审查。两者在办理手续上也基本相同。对商标异议结果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复审。《商标法》第33条规定:“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

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实际上,商标异议复审程序与商标异议程序基本功能都是一样的,是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的全面审查。两者在办理手续上也基本相同。

对复审结果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曰起二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一人参加诉讼。”实践中,对商标异议复审结果不服的,应当向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两者在申请人、受理机关、救济程序上有所不同。商标异议程序可以由任何人提起向商标局提起,对异议结果不服只能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异议复审程序则只能由不服商标异议裁定的一方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对复审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001年《商标法》修改以前,商标异议复审程序是作为商标异议程序的救济程序出现的,它本身是终局裁定。2002年商标法修改之后,商标异议复审程序本身也有了司法救济程序,对于其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司法救济。这样一来,异议复审程序和异议程序在功能上就出现了重复,使整个商标注册程序变得烦琐起来,严重影响了商标注册的效率。

一个商标如果从申请注册开始,到初审公告大概需要九个月,初审公告期有二个月,而商标异议程序和异议复审程序各自需要大概一年到一年半的时间,而一审和二审至少需要6个月的时间。这样的话,不算相关文书的送达时间和各种诉讼时效期间,一个商标要走完这所有的程序,就需要至少二年半的时间。实际上,商标从申请到最终取得商标注册,花费五到六年的情况屡见不鲜。在《商标法》引入司法救济制度的情况下,商标异议复审和商标异议程序的功能出现了重叠,影响了商标审查的效率。据悉,在目前正在进行的《商标法》新一轮的修订中,可能会将两个程序合二为一。


 

上一篇:商标注册申请查询流程是什么?

下一篇:商标撤销与商标注销的区别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