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商标注册

联系我们

江西信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南昌公司专利注册代理机构如何选择?

南昌公司专利注册代理机构如何选择?

作者:江西信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03 08:49:09

南昌商标注册成功不是终点,而是起点,因为对大多数客户来说,注册商标的目的是使用。正确使用是商标受到保护的前提。针对一些错误使用商标造成商标撤销的事件,小编总结一下正确使用商标的要点。

要点一:标识本身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否则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而不以实际使用的商标为准。即商标标识应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一致,只能按比例放大缩小,不得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和颜色。有时注册人为了美观或其他原因,将商标的文字字体进行细微改变,在实践中还是允许的;商标中的图形也是如此,细微的改动如在注册商标外加方框、圆形或是某一线条,都是允许的。但如果文字或图形改动较大,使之形成了不同的外观形象,就属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不算正确使用。

要点二:使用主体

当商标的使用人与商标注册、备案事项不同时,不算正确使用。

商标注册人变更名称、地址等商标注册事项时,或转让注册商标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常见的企业更名、搬迁和商标交易的情况以外,企业的分立、合并、入股、改制等事件都可能导致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等商标注册事项变更。

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商标时常会记得备案,但是常见的错误是:商标a的注册人是母公司A,A的某商品由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B生产,使用商标a的商品上标示的生产厂家是B,商标a的使用人与在商标局注册或备案的事项不符,不是正确使用。

要点三:使用范围

注册商标必须使用在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商标注册申请必须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规定,按不同的类别分别提出,经核准后即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准。注册商标需要在不同类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必须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实际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或者跨类别使用,都不应当加注册标记,否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行为。如果与他人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会有商标侵权的法律风险。

要点四:注册标记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注册标记包括(注外加○)和(R外加○)。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对那些已经递交了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或是由于某种原因一时难以获准注册的商标来说,在未注册商标上标注“TM”也是一个很好的保护方法。虽然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得到承认,但TM还是表达了企业宣传商标、表明商标的努力,在发生争议时,对主张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权利,或主张自己在先使用商标的权利,或许会有不少帮助。

但对于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或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标明注册标志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商标注册人在新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带有注册标记的商标时,需要谨慎注意新的商品或服务是否属于《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近年来,已有不少国内知名企业的商标在国外被他人抢注,给这些商标所有人开拓海外市场造成巨大麻烦。有调查显示,国内知名品牌面临的海外商标抢注危机已经极为严重。而对于企业来说,等要开发海外市场之后才考虑南昌商标注册,往往已为时已晚。根据各国商标法律,各国均只保护在本国注册的商标,并且绝大多数国家商标法律均采取“先注册原则”。这样,对于未能在本国注册的商标,即使其在国外已经注册多年并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也得不到保护;而且,即使在本国申请注册,但申请晚于他人也得不到保护。

尽管商标抢注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然而从大多数国家商标法的规定看,并无直接限制商标抢注的规定。这是因为:一方面,商标权的取得大多实行申请、注册制度。各国商标主管机关无法也不可能对某商标谁先使用谁后使用作出准确判断,而且,商标又具有从属于商品经济的特征,对商标实行注册管理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的有效手段。

另一方面,工业产权贯有的地域性特点,注册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即实行商标保护的独立性原则。商标的申请和注册条件,在本联盟各国由其本国法律决定,与在本联盟其他国注册的商标,包括在原属国注册的商标在内,各不相关。所以,一旦发生对他人商标在国外的抢注行为,一般不会遭禁止。即使是对驰名商标而言,尽管有准予撤销被抢注的驰名商标注册的特别保护规定,但也是有条件的:一是从申请撤销的理由看,仅限于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对他人驰名商标构成复制、仿制或翻译,易于产生混淆的商标。

注册国际商标对企业来说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地位的象征,既可以占领市场,又可以防止商标抢注,对企业来说无疑是有利而无一害的。

在我国,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一般有以下3种情况:

1、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单位

所谓的职务发明是指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物质技术条件”主要指的是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由于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不同,它不受特定场所和上下班时间的限制,即使你的发明创造最终的完成地点在家里,或者完成时间是下班后,只要你是在执行单位的任务并且所用资源由单位提供,该单位就是专利申请人。另外,如果员工已经退休或者工作调动了,在其工作变动后1年内作出的,只要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还归原单位。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就是发明创造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但是单位与发明人订有合同,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其约定来决定。

2、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发明人或设计人

举个例子,如果你是中国科学研究院的研究员,主要研究大气遥感技术的。但是你博闻强识、兴趣广泛,有一天你脑洞大开,设计了一款耳机,那你可以用来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当然是你,因为你的发明创造和中科院的本职研究八竿子打不着,完全是你自己的劳动成果,智慧结晶。如果你担心单位不让你申请专利,完全不要怕。《专利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所以,只要你精力充足,能想能干,工作之余也可以搞发明大胆创造,申请专利!

3、共同享有专利申请权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专利申请权的主体没有限定一定是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所以如果是合作完成的,不用担心因“分权不均”而“大打出手”,你们可以共同享有专利申请权!意思就是在专利申请时,说到专利权,大家肯定都知道,专利权就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但是专利申请过程中的专利申请权该归谁呢?

专利最重要的属性之一是排他性。正是因为专利的独占性,专利才能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然而,光有科技成果是不够的。企业不能利用科技成果攻击对手,保护自己,防止他人模仿。只有专利才有这种能力。因此,科技成果只有及时申请专利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专利可以用于攻击和防御。当重要功能不能被绕过时,它们还可以协商和交换授权。对于国内新兴的互联网公司来说,申请专利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甚至从国防的角度来看也是如此。

1、专利保护的程度决定了专利在互联网领域的重要性。获取证据很方便。互联网电子商务产业与线下经济的区别在于,可以检查在互联网领域销售的产品(外观、功能、特征)和销售量,以确保在维护专利权时获得证据的效率。没有必要偷偷拍照取证,也没有必要担心找不到对方的销量。执法效率高。根据各种电子商务平台的规则,专利侵权将直接断开链接删除侵权产品。虽然侵权人没有直接的经济损失,但侵权人封锁所有互联网销售渠道的损失远远超过一般的经济赔偿。由于侵权,侵权人将无法在中国销售产品,这在线下行业中难以实现。

2、专利申请建议最迟在设计完成时进行申请,否则本专利将因失去新颖性而无效(《专利法》第22条)。简而言之,如果你的产品没有及时设计申请专利并出售给市场或在报纸和杂志上做广告,那么再去做就太晚了申请专利,因为如果有争议,另一方将会声称你的专利在此之前已经被公开了申请,并且该专利将会失效(大致解释)3、如果一个企业拥有一项以上的专利,这是其强大实力的体现,是一种无形资产和无形宣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不仅是消费者趋之若鹜的强势企业,也是各类政府项目政策扶持的主要目标群体。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未来世界的竞争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上一篇:公司注册商标需准备哪些材料?

下一篇:南昌公司商标申请形式包含什么?